1921年7月23日,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望志路106号(今兴业路76号)召开。7月30日,会场受到法租借巡捕的搜查,会议被迫中止,最后一天的会议转移到浙江省嘉兴南湖的一艘游船上继续举行。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党的纲领和工作决议,选举了中央局领导机构,宣告了中国共产党的诞生。